呂蒙囈語通周易、妖孽囈語卻迷離

2015年9月24日 星期四

成功創業之路(外傳)聊聊Groupon

下午4:49 Posted by 妖孽 , , No comments
這兩天有看新聞的都知道台灣Groupon不玩了,相信餐飲業的人們對Groupon或其他團購網都不陌生,多多少少都接過業務推銷的電話。本咖啡館小有名氣後自然也接到大大小小不同網站的邀約(廣告),目前為止都還沒有和任何網站有合作來往,其中,團購網是我個人絕不妥協,特別建議要小心的拒絕往來戶。這篇文章就是紀錄我個人的所見所聞。

團購網的價值在哪裡?

理想上,一個新創事業總要提供不同以往的產品或商業模式,團購網提供的就是類似掮客的角色,媒合店家和消費者,讓消費者能以更低的價格取得商品,而店家也藉此提高銷售量。如果運作得當,大家都能得到好處,只不過現實永遠比預想的還要複雜。

團購網的利潤來源-剝削店家

我們都知道,買賣房子的時候業務會從交易的金額裡面抽佣金,團購網的角色和房仲很類似,問題在於,餐飲業的商業結構和買賣房屋不一樣。

整個商業模式大概就三個角色:店家→團購網→消費者。居於中間的團購網,利潤並不是來自於生產實質的商品,而是媒合兩端,促成消費行為的建立。既然本身不賣商品,那利潤哪裡來?要嘛從店家,要嘛從消費者。請問,有多少消費者會為了找到店家而付錢?當初會上團購網就是要撿便宜,還付錢給團購網不就本末倒置了嗎?所以,心態上,消費者是不太可能付錢的。那就簡單啦,當然是從店家的身上要錢了。模式大家也都知道,就是要求店家給折扣來吸引消費者,然後團購網再扣下一些費用才是店家能收到的錢。所以店家被剝了兩層皮。

首先,商品要打折,而且要折夠多才有吸引力。
再者,請款的時候還得再被扣錢,也就是付錢給團購網。

說實在的,別人怎麼做我是不清楚,不過如果真材實料加上價格合理,扣掉人事管銷以後,利潤低的可憐(一到三成都聽過),再去比對一下團購網的折扣,根本是賣一份賠一份,這種行銷模式問題非常大。

賣東西就是要有利潤,不然就別做

我個人做生意的角度是:

『一個產品如果有價值,就應該要有利潤。
如果定價低到賠錢才能賣出去,那這項產品就不應該存在。』

團購網業務常常會說:「便宜賣賠一點總比賣不出去的好。就當作廣告費。」這是種似是而非的說法。個人認為,只要會賠錢就不應該賣!投入成本、時間、人力卻製造出價值低劣的商品,不應該是降價求售,應該要停售!

顧客的角度

我家人偶而也會上團購網買東西,身為老么偶而要跑腿去幫忙換購,雖然經驗不多,但是沒有一次是好經驗。搭配一樣經營餐飲的朋友說法:「超討厭拿團購券的客人。」大概可以知道店家做團購有多心不甘情不願(這倒不是團購網的問題,一開始就不應該勉強自己做這種降價求售的活動)。簡單的說,賠錢的生意誰做起來會快樂?久而久之,消費者就得不到和顏悅色的服務。至於網路上有人說店家會針對團購消費者偷工減料什麼的,如果屬實,消費者不就更不爽。所以在整個商業模式裡面,消費者一樣得不到好處。

嚴重傷害店家的消費者心理


心理學很重要!心理學很重要!心理學很~重~要~!

很重要所以說三次!很重要所以說三次!很重要所以說~三~次~!

這一段一定要說說自身的經驗了,某大學同學(歡迎對號入座)曾在某知名珍珠奶茶名店擔任幹部,對朋友來說這可是好事一件,因為每次去消費都有【超優惠】員工價,不誇張,真的超優惠,到現在都還念念不忘。這家知名店家已經歷史悠久,我和前女友(現在是老婆)常去,當時同學還沒有在裡面上班。大家可想而知,當我們知道可以用超優惠員工價消費的時候是多快樂啊。但是,好景不常,後來同學離職了,超優惠沒了。雖然只是回到同樣的價格,感覺就是不一樣了。光顧的次數也就自然而然地減少了。

對照團購網常用的說法:「賠錢就當作打廣告,當知名度打開以後就沒有這個問題了。」

才怪!才怪!才~怪~!

詳細原理可以參考:錨定現象 (中文點這裡

白話一點說就是,當消費者曾經使用優惠價格買了你的產品,在消費者的心中你就是這個價格了。所以下次沒有優惠價格的時候,消費者就覺得貴了;因為消費者不會拿產品的價值和價格做比較,而是拿上次的價格和這次的價格做比較!所以,店家要嘛以後都提供這個價格(賠到死),要嘛消費者只會光顧這一次。

團購網造就兩敗俱傷

就個人的經驗來說,團購網造成的就是兩敗俱傷。店家不但損失了利潤,還傷害了自己的品牌價值。消費者則是買到不佳的服務(甚至偷工減料的商品)。一個傷害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商業模式,我不看好也是理所當然的。

價格和價值相符的產品才是重心

以上是針對我個人經歷過的餐飲業經驗,其他行業是否有不同狀況就不評論了。回到基本面來說,個人認為創業就是創造一個有價值的商品或服務,行銷是商品達到一定程度之後才能發揮影響力的加速器。但是,行銷就像兩面刃,不當的行銷模式是有可能會造成反效果的。所以我們亦步亦趨,深怕辛辛苦苦努力的成功被錯誤的行銷搞砸;畢竟我們對行銷並不是那麼了解,所以乾脆回到基本面,把商品和服務做好,也許哪天開竅(或想不開)的時候,就會找個專家幫我們規劃行銷吧。

文末書單:

收買與出賣的秘密-第五章【$2+$2=$5】,法則十。

這是一本消費心理學領域的科普書籍,收錄許多經典案例,第一次讀到瓊斯鎮的故事就是在這本書,也間接讓我放棄學院派心理學,轉向閱讀臨床心理和應用心理,是一本值得推薦的好書。

看見價值-算是巴菲特語錄,很適合放在床頭,每天隨身翻閱。節錄兩則與本文相關的語錄。

【以低價策略刺激銷售業績固然可以奏效,但想恢復高檔產品的地位可就難了。】

【(投資的)
原則一:絕對不可以賠錢。
原則二:千萬別忘了原則一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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